1.债的担保方式
  (1)人的担保——保证
  (2)物的担保
  ①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
  ②约定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
  (3)定金(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
  2.纳税担保(2013年新增)
  (1)税务机关是债权人,不能成为纳税担保的担保人。
  (2)一般而言,留置、定金等方式不适用于纳税担保。
  【解释】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规定,纳税担保包括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保证人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保证,以及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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