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除合并、分立豁免清算外,其他解散的公司应当进行清算。
  高顿网校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7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