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3日礼拜三上午,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文章。
  1.股份发行
  (1)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股份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高顿网校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7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目前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和相关辅导书均未上市,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