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取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济南市六里山南路2-1号)
 
  二、办理时间
  11月26日-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三、携带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四、咨询电话
  0531-82568205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名人名言:人生在世,应该在芬芳别人的同时美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