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人们常说“春困秋乏夏打盹”,秋乏主要是夏天的困乏延续到秋天而导致的。要消除秋乏,*4的方法是适当运动 。立秋后虽然三伏天在即,闷热的天气依然比较多,但热浪有所消退,早晚气温相对低,因此可以在早晚适当运动,如散步、打太极拳、游泳等,注意不要过度运动,否则更容易感到困乏。
 
问: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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