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李克强总理强调,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涉税市场主体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政府工作报告中详细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增长状况,同时指出未来减税降费红利还将进一步向更深层次释放,现在就跟着琉璃学姐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年均增加超千万户

近年来,大规模减税降费叠加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量新办市场主体不断涌现。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年均增加超千万户,总体呈现活跃度高、生命力强、成长性好的特点,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共计5745.3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加2607.4万户,增长83.1%。同期,全国累计注销涉税市场主体2403.9万户,新办与注销相抵,“十三五”时期全国净增涉税市场主体3341.4万户,较“十二五”末增长77.3%。
从细分行业看,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现代服务业占比明显提升,劳动密集型行业占比逐年下降。
“十三五”时期,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占比分别从2015年的10%、3.9%、2.8%提高至2020年的13.7%、5.5%、3.8%。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占比逐年递减,分别从2015年的43.4%、12.7%下降至2020年的37.3%、7.6%
涉税市场主体

2021年减税降费再次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为更好助力市场主体发展,减税降费再次定下“硬目标”。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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