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A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A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A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150元/箱。)
要求:计算A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0×200÷500+0.1×200+200×150÷10000)/(1-0.56)×0.56+200×150÷10000=439.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