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商誉的减值测试和处理
一、商誉减值测试的特点
商誉只有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才会出现,指的是投资单位所付对价高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如果是吸收合并,如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B公司法律主体消失,A公司付出的对价高于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的部分,计入商誉,反映在A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如果是控股合并,A公司只作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的法律主体地位仍然存在,此时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商誉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
商誉的特点是看不见、摸不到,是不可辨认的,而且商誉每年年末都要进行减值测试,那么商誉应该如何进行减值测试呢?商誉的减值测试同总部资产一样,要按照合理的标准将其账面价值分摊至各个资产组或是资产组组合中,这样一个资产组中,除了包含其自身的价值外,还包括分配进来的总部资产的价值和商誉的价值。
商誉减值的处理思路:
首先,计算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减值;
其次,再考虑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减值。
二、商誉减值损失的确定及会计处理
(一)吸收合并下个别报表中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损失确认的步骤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其次,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再次,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与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处理顺序和方法相一致。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6者:
(1)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2)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3)零。
因上述原因而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