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内智能手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1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手机元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260万元、运输费和保险费5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本单位,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万元;
(2)在国内采购原材料,支付价款480万元、增值税81.6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费用,取得一般纳税人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8万元;
(3)向国外销售手机3000部,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在国内销售手机800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77万元;
(4)因管理不善,损失10月份外购的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金额32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2万元,当时已经取得一般纳税人货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金额12万元。(注:关税率20%、增值税退税率15%)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11月份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11月份采购业务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11月份进项税额转出额;
(4)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解答:
(1)计算该企业11月份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答】11月份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
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260+5)×20%=53(万元)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60+5+53)×17%=54.06(万元)
11月份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53+54.06=107.06(万元)
(2)计算该企业11月份采购业务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11月份采购业务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54.06+2×11%+81.6+8×11%=136.76(万元)
(3)计算该企业11月份进项税额转出额;
【答】11月份进项税额转出额
=(32-2)×17%+2×11%+1200×(17%-15%)=29.32(万元)
(4)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11月份应缴纳增值税=277×17%-(136.76-29.32)=-60.35(万元)
应纳税额小于0,不交增值税。
(5)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答】11月份应退增值税:
当月免抵退税额=1200×15%=180(万元),大于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60.35万元。
当月应退增值税=60.35(万元)
当月免抵税额=119.6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