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会《税法》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 主体 |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
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 ||
客体 | 即征税对象 | |
内容 | 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 |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 |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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