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会《经济法》易错题专家点评:*6额抵押权

单选题:
2010年5月甲向乙借款50万,2010年6月10日,债务尚未清偿,甲再次向乙借款200万,同时以自有厂房设立*6额抵押权,约定在500万债权额限度内提供担保,但未约定确定期间,则(  )。
A.甲2010年5月发生的债务,由于债权人也是乙,所以自动转入*6额抵押担保的范围内
B.甲2010年5月发生的债务,不能转入*6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C.乙可以于2011年6月10日后请求确定债权
D.甲可以于2012年6月10日后请求确定债权
【题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6额抵押权。*6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6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AB错误;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6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选项D正确。
点评:本题正确率是16.34%。*6额抵押与浮动抵押,是抵押制度的两个特殊情况,对其特殊规定应当特别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