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各税目费用扣除
应税项目 | 扣除标准 |
1.工资薪金所得 | 月扣除标准为3500元 |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月扣除3500元) |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月扣除3500元) |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 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提示:财产租赁所得还有其它扣除 |
5.财产转让所得 |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 这三项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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