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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单选题
甲与乙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块劳力士手表在不转移占有的情况下质押给乙,担保乙债权的实现。关于甲为乙设定的质权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确定有效
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
C.确定无效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行为人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物权法规定,质权之设立,须以向质权人转移质物占有为前提,如果甲乙约定就甲的手表为乙设立质权,但手表仍存放于甲处,该质权设定行为即因违反物权内容法定原则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