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关于期限的规定
1.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不定期租赁:
(1)情形:
①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②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依照《合同法》规定仍不能确定,视为不定期租赁。
③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后果: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解除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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