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食品厂2015年8月份外购农产品10000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外购金额和增值税额分别为15000元和1950元。在运输途中因管理不善腐烂1000斤。农产品运回后,用于发放职工福利2080斤,用于厂办职工食堂800斤。其余全部加工成儿童米饼11016斤(1斤免税农产品加工成1.8斤米饼)。其中3/5全部销售,单价20元/斤,1/5因管理不善霉变,1/5用于厂庆活动赠送。当月该厂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910
B、810
C、1010
D、954.7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外购农产品每斤单价=15000÷10000=1.5(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950×(10000-1000(腐烂)-2080(福利)-800(职工食堂))/10000×4/5=95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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