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抽取部分现金业务收入凭证与每日银行送款单回单联、现金日记账记录对照比较,从日期和金额上可以判断现金业务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及时如数送存银行。如果发现入账时少记收入,或只将部分收入款送存银行,就有被挪用、坐支、延迟存款或贪污的可能。
②在企业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没有适当分离的情况下,对于涉及现金收入的暂收款、存入押金、现销等业务,抽取部分业务凭证与相关的明细账记录相核对,查证每一笔收入的金额、日期等要素的记录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就有可能有截留、挪用收入款项的行为。
③审查部分收回货款业务的现金收入凭证与相关的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付款人单位名称、金额、日期等记录是否相符。如果发现有张冠李戴、金额、日期相差甚远的情况,应进一步查明是否存在循环入账、挪用现金等行为。
④查证由企业填制的收款单据存根联的编号是否连续完整,有无缺号或断号。如有,应予以进一步查证。然后抽取部分收据存根联与现金日记账进行对照比较,查明存根联上的金额是否与账面记录的日期相近,是否存在有存根而没有入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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