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衷发债的企业中,房地产企业最为典型。进入7月,房地产企业公司债发行提速,先后有新湖中宝、保利地产、北辰实业发行公司债,总额为74亿元,占上半年所有公司债总额的64%,而另一家发债大户——万科的59亿元公司债则还在上市等待中。在7月已发债的三家房地产企业中,8年期的新湖中宝公司债,以其9%的利率水平创了目前沪深两市债券的*6收益率,在投资渠道不多、股市低迷的市况下,吸引了大量个人投资者。
  国金证券研究员曹旭特表示,由于公司债的成本比股权融资相对便宜,在国外已经比较普遍,它不摊薄公司股份和EPS(每股收益),其票面利率相对银行贷款利率也更低。不过房地产企业积极发行债券,倒不是纯粹从融资成本低的角度出发,而是目前从股权和银行途径来融资的方式已经难以走通,借助融资渠道的拓宽才能有效摆脱企业融资困境。
  曹旭特表示,就监管层来说,推动公司债的发行,既可以有效将原本全部累积在银行业的房地产贷款风险有效转移,又可以将资金向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的房地产上市公司集中,有助于行业风险控制。不过即使如此,房地产企业在公司债方面的融资相对全行业的资金缺口来说,依然是杯水车薪。如在对保利地产43亿元和北辰实业17亿元债券的评级报告中,中诚信评估人士就表示,由于持续增长的土地储备带来的压力,截至2007年底,保利地产未付的土地款共计110亿元,北辰实业的债务总额为71.32亿元,前者在融资后的债务规模仍将增长,资本结构还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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