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提示】混业经营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新提法。
  【相关链接】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注册会计师微信号
专业的cpa考生学习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干货满满,抢鲜分享。欢迎关注微信号gaodu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