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表明应收账款函证很可能无效的情况包括:
  (1)以往审计业务经验表明回函率很低;
  (2)某些特定行业的客户通常不对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如电信行业的个人客户;
  (3)被询证者系出于制度的规定不能回函的单位。
  替代审计程序应当能够提供实施函证所提供同样效果的审计证据。例如检查与销售有关的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及发运凭证等,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重大关联方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的项目;可能产生重大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的项目。
注册会计师微信号
专业的cpa考生学习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干货满满,抢鲜分享。欢迎关注微信号gaodu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