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银行存款余额是证实资产负债表所列银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存在性)。
  (1)函证目标:①了解企业资产的存在(存在性);②发现企业未登记的银行借款和未披露的或有负债(完整性)。
  (2)函证对象:向被审计单位在本年存过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的所有银行发函,其中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
  提示: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银行存款及其往来信息对报表不重要,且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3)函证方式:积极式函证。
  (4)函证时间:资产负债表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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