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满3年的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册资本/股东的出资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股权清晰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业务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审计报告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控制度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