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债务代理成本与收益的权衡。
  表达式
  VL=VU+PV(利息抵税)-PV(财务困境成本)-PV(债务的代理成本)+PV(债务的代理收益)
  1.代理成本
  债务的代理成本既可以表现为因过度投资使经理和股东收益而发生债权人价值向股东转移,也可以表现为因投资不足问题而发生股东为避免价值损失而放弃给债权人带来的价值增值。
  过度投资问题
  投资不足问题
  含义
  是指因企业采用不盈利项目或高风险项目而产生的损害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并降低企业价值的现象。
  是指因企业放弃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而使债权人利益受损并进而降低企业价值的现象。
  发生情形
  (1)当企业经理与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时,经理的自利行为产生的过度投资问题;
  (2)在企业遭遇财务困境时,即使投资了净现值为负的投资项目,股东仍可能从企业的高风险投资中获利。股东有动机投资于净现值为负的高风险项目,并伴随着风险从股东向债权人的转移。
  发生在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且有比例较高的债务时(即企业具有风险债务),股东如果预见采纳新投资项目会以牺牲自身利益为代价补偿了债权人,股东就缺乏积极性选择该项目进行投资。
  2.代理收益
  债务的代理收益将有利于减少企业的价值损失或增加企业价值,具体表现为债权人保护条款引入、对经理提升企业业绩的激励措施以及对经理随意支配现金流浪费企业资源的约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