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金所得(能力等级2)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区分五方面的差异,这些差异考试命题中经常出现:
  1.辨析区分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的不同。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辨析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4.辨析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5.董事费内外有别。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P319
  个体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两个问题:
  1.辨析出租车归属是否为个人,以此判断驾驶员从事客运所得的征税项目。
  出租车归属为个人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2.辨析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与非生产经营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项目。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车房等财产性支出,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能力等级2)
  【注意辨析】注意按照登记和分配的不同情况,区分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能力等级2)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如下几方面的问题:
  1.注意劳务报酬(独立、非雇佣)与工资薪金(非独立、雇佣)的差别。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辨析非货币性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不同带来的征税项目差异。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五)稿酬所得(能力等级2)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以是否发表、是否在本单位发表以及作者专业状况为标准,辨析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三者之间的区别。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能力等级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注意辨析】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
  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能力等级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相关链接1】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给投资者或亲属购买住房,按照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给投资者购买住房,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为投资者以外的职工购房,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