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例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调整步骤如下:
  (1)计算外币货币性项目外币余额;
  (2)用外币余额乘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计算记账本位币余额;
  (3)上述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即为汇兑差额。
  【提示】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2.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例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等),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