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原则】所有对未来利润有贡献的支出都是投资。
  ①研究与开发费用。经济增加值要求将其作为投资并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摊销。
  ②战略性投资。会计将投资的利息(或部分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经济增加值要求将其在一个专门账户中资本化并在开始生产时逐步摊销。
  ③为建立品牌、进入新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发生的费用。会计作为费用立即从利润中扣除,经济增加值要求把争取客户的营销费用资本化并在适当的期限内摊销。
  ④折旧费用。会计大多使用直线折旧法处理,经济增加值要求对某些大量使用长期设备的公司,按照更接近经济现实的“沉淀资金折旧法”处理。前期折旧少,后期折旧多。
  ⑤重组费用。会计将其作为过去投资的损失看待,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经济增加值将重组视为增加股东财富的机遇,重组费用应作为投资处理。
  【提示】
  (1)教材对于商誉调整描述有错误。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不走摊销这种方式,而是通过减值测试的方式进行处理。商誉的减值属于“有证据表明它的价值的确下降了”,所以不做调整。
  (2)上述调整,不仅涉及利润表而且还会涉及资产负债表的有关项目,需要按照复式记账原理同时调整。例如,将研发费用从当期费用中减除,必须相应增加投资资本。
  (3)计算加权资本成本的权重应为“投资资本”(扣除应付账款等经营负债)的权重,并且,要把表外融资项目纳入“投资资本”之内,例如长期经营租赁取得的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