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
  特别注意其适用对象及执行程序两个方面:
  1.适用对象: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2.执行程序:
  (1)核定应纳税额;(2)责令缴纳;(3)扣押商品、货物;(4)解除扣押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5)抵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