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在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的基础上,针对特殊行业和产品设计了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服务实施的零税率。
  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国际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取得经营许可的港澳台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4)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程租、期租、湿租的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出租方可申请零税率。
  【提示】关于零税率的两个特殊规则:
  (1)服务角度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等于境外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载运旅客或货物,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2)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阶段性放弃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