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法与会计制度、准则之间出现差异,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2.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清算所得
  企业依法清算时,以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谓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归纳分析】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
  投资方从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两步减除”:
  4.自2011年7月1日起,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