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
  答案:BD
  解析:见教材25页。无权代理应具备四个特征:(1)从事法律行为;(2)以他人的名义;(3)表明是他人的代理人;(4)没有代理权。选项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属于代表而非代理,肯定应排除;选项C不属于法律行为,肯定应排除;选项D中的丁代其邻居付款,属于以他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又欠缺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选项B属于冒名行为,乙声称自己就是其同学而非其同学的代理人,不属于无权代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D。但考虑到本题为多选题,但选项AC肯定应排除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了BD(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各位考生指教)。
  2.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ABD
  解析:见教材50、63页。(1)选项AC: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则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合伙协议不得作出其它规定);(2)选项BD:有限合伙人的出质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出质。
  3.外国公司甲与中国公司乙共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丙。丙企业成立后,乙公司按合同规定缴清了出资,但甲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缴清出资。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甲公司在1个月内缴清出资,但1个月后甲公司仍未缴清出资。下列表述中,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公司的行为视同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丙企业
  B.乙公司应当在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丙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投资者承担甲公司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C.如果乙公司未在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丙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外国投资者的,审批机关有权吊销对丙企业的批准证书
  D.乙公司可以依法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其未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答案:ABCD
  解析:见教材72页。外商投资企业一方未按期缴付出资的,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出资,逾期仍未缴付出资的,视同违约方自动退出外商投资企业,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投资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4.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规定进行分配
  B.合营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可向出资人分配的利润,按照合营企业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C.合营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中进行分配
  D.合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答案:BCD
  解析:见教材98页。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企业,应当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负债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答案:BC
  解析:见教材159页。根据*6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甲公司分立时,可以与乙公司就原公司的债务进行约定(选项D错误),该约定得到了债权人丁公司的认可,该约定对丁公司具有约束力(选项A错误),但该约定未通知丙银行和其它小债权人,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对丙银行和其它小债权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