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可中止履的有()。
  A、乙公司年度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B、乙公司被工商部门定为合同信用极差单位
  C、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
  D、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已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问题。依《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选项AC(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选项B(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