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理解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9章税法总论第四节税法要素的内容。
  一、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二、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