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4个方面,其中有新增内容,1/6)
  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
  (1)适当控制活动的运用;
  (2)准确认定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流动缓慢(呆滞)、过时或毁损的存货项目,以及第三方拥有的存货(如寄存货物);
  (3)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于估计存货数量的方法,如可能需要估计煤堆的重量;
  (4)对存货在不同存放地点之间的移动以及截止日前后期间出入库的控制。
  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在盘点过程中停止生产并关闭存货存放地点以确保停止存货的移动,有利于保证盘点的准确性。但特定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可能由于实际原因无法停止生产或收发货物。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被审计是单位的具体情况考虑其无法停止存货移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新增问题解答内容)。
  同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询问管理层以及阅读被审计单位的盘点计划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存货移动所采取的控制程序和对存货收发截止影响的考虑。
  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在盘点过程中无法停止生产,可以考虑在仓库内划分出独立的过渡区域,将预计在盘点期间领用的存货移至过渡区域、对盘点期间办理入库手续的存货暂时放在过渡区域,以此确保相关存货只被盘点一次(新增问题解答内容)。
  在实施存货监盘程序中,注册会计师需要观察被审计单位有关存货移动的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执行。同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向管理层索取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相关的书面记录以及出、入库资料作为执行截止测试的资料,以为监盘结束的后续工作提供证据(新增问题解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