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要求
  1.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属于需要注册会计师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
  2.在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披露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
  (二)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
  1.注册会计师在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2.如果认为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不适用于业务的具体情况,从而未将收入确认作为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得出该结论的理由。
  【解读】
  “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假定”举例:
  (1)记录虚假收入。
  (2)高估收入,包括在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之前就确认销售收入。
  (3)低估收入,包括:在完成销售指标时,把实现的销售推到下一期确认;收入不确认在利润表里而挂在其他应收款中,从而递延或减少税款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