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治理层沟通的总体要求
  (1)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管理被审计单位,否则注册会计师应当与治理层沟通识别出的或怀疑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事项;
  (2)不必沟通明显不重要的事项;
  (3)通常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方式。如果采用口头沟通方式,应形成沟通记录,并提请沟通对象签字确认;
  (4)如果治理层已获知管理层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注册会计师可以不再与其进行沟通,但必须获取治理层已经获知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有关审计证据。
  2.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节严重时的沟通要求
  (1)对故意和重大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沟通要求
  如果根据判断认为需要沟通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是故意和重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尽快向治理层通报。
  (2)怀疑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涉及管理层或治理层时的沟通要求
  如果怀疑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涉及管理层或治理层,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等更高层级的机构通报。如果不存在更高层级的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可能不会对通报作出反应,或者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向谁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需要征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