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和必要素质并承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能够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业务,并能够出具适合情况的报告。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
  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人员数量是否足够、人员素质是否达到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标准。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从以下七个方面强化人事管理:
  1.招聘;
  2.业绩评价;
  3.人员素质和胜任能力,包括完成所分派任务的时间是否足够;
  4.职业发展;
  5.晋升;
  6.薪酬;
  7.人员需求预测。
  (三)招聘
  1.确定雇用目标和方案
  2.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招聘活动
  (四)人员要素、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确保人员持续保持必要的素质和胜任能力的途径:
  1.职业教育;
  2.持续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3.工作经验;
  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5.针对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进行的独立性教育。
  (五)业绩评价、工薪和晋升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对发展和保持胜任能力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人员给予应有的肯定和奖励。
  2.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程序应当强调:
  (1)使员工知晓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的期望和对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
  (2)向员工提供业绩、晋升和职业发展方面的评价和辅导;
  (3)帮助员工了解提高业务质量及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晋升更高职位的主要途径,而不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可能受到惩戒。
  (六)项目组的委派
  1.项目合伙人的委派要求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
  3.委派时考虑员工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4.复杂或规模大、风险高的项目的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