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4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关于该协议中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未通知甲公司债权人,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B、如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C、因戊公司、己公司恶意串通而无效
  D、对戊公司、己公司有效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务承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戊公司要想承担甲公司此前发生的所有债务,必须经过甲公司债权人的同意,而不是仅仅通知债权人就可以。选项C错误。戊公司虽然低价将其对甲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了己公司,但是根据题干给出的表述内容不能推出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结论。选项D正确。戊公司与己公司之间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虽然对债权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但在戊公司与己公司内部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