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情形
  在审计客户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情况下,除非出现紧急或极其特殊的情况,并征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用于编制对被审计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分录。
  2.紧急或极其特殊的情况
  如果遇到紧急或极其特殊的情况,审计客户无法作出其他安排,经相关监管机构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提供不允许提供的以编制会计分录为目的的税额计算服务:
  (1)只有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服务资源,熟悉客户的情况,能够协助客户及时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2)如果限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这些服务,将对客户造成严重困难,如导致客户无法向监管机构提供报告。
  3.防范措施
  在上述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只能安排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在短期内一次性提供这些服务,并且应当就此事项与治理层讨论。
  【解读】
  1.由于考试的背景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谈论独立性,请重点关注针对为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提供编制会计分录计算税额服务的要求。
  2.基于编制会计分录的目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公众利益实体或非公众利益实体)计算当期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服务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以及如何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