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日子即将到来,在为时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各位考生正在马不停蹄地做最后的冲刺。今天,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法中营业税的部门考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定义: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二、纳税义务人:
  1、从事铁路运输
  2、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3、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发包人为纳税人。
  4、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5、金融保险业发生应税的人。
  三、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如何确定?
  1、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取。
  2、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四、计算方法: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比如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本文作者张继璇,来源高顿网校,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号gaoduncpa。原创文章,欢迎分享,若需引用或转载请保留此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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