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同时,企业有时也拥有反诉或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对于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不能在确认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为负债时,作为扣除项目,减少负债的确认金额。所以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包括:
  (1)从对方或者第三方获得补偿;
  (2)获得的补偿基本确定可以收到;
  (3)企业必须先确认了相应的负债。
  另外,确认的资产金额应冲减营业外支出,且不能超过与之相关的负债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