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行为:纳税人从事不同业务取得的收入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属于兼营行为。
  在把握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二个“两”。
  (1)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即包括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