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服务委托
  (一)接受客户关系——对方
  l客户存在的问题可能对注册会计师遵循诚信原则或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l在接受客户关系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客户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以及客户是否涉足非法活动(如洗钱)或存在可疑的财务报告问题等。
  l防范措施:
  1.对客户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治理层和负责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了解;
  2.要求客户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内部控制作出承诺。
  (二)承接业务——专业胜任能力
  l注册会计师在承接前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进行评价,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l防范措施:
  1.了解客户的业务性质、经营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在行业的情况;
  2.了解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和业务对象,以及注册会计师拟执行工作的目的、性质和范围;
  3.了解相关监管要求或报告要求;
  4.分派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
  5.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
  6.就执行业务的时间安排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
  7.遵守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仅承接能够胜任的业务。
  (三)客户变更委托
  l如果注册会计师在了解所有相关情况前就承接业务,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l防范措施:
  1.当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²注意:客户的书面同意,沟通的事宜联系二十二章p482页
  2.要求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已知悉的相关事实或情况,即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后任注册会计师在作出承接业务的决定前,需要了解的事实或情况;
  3.从其他渠道获取必要的信息。例如:如果不能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通过询问第三方或调查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治理层的背景等方式,获取有关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例题5-1】(2010年简答)在招投标阶段和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应邀投标时,ABC会计师事务所在其投标书中说明,如果中标,需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后,才能与甲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不违反职业道德守则。在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二、利益冲突——对客观和公正原则或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一)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
  1.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2.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主要竞争者存在合资或类似关系;(比如同行业企业)
  3.注册会计师为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而这些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对某一事项或交易存在争议。(比如上下游企业)
  (二)承接业务前的防范措施:——告知并征得同意
  1.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利益或业务活动可能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2.如果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以上客户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3.如果为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中的两个以上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客户,并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业务。
  如果客户不同意注册会计师为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终止为其中一方或多方提供服务。
  (三)承接业务后的防范措施:
  1.分派不同的项目组为相关客户提供服务;
  2.实施必要的保密程序,防止未经授权接触信息。例如,对不同的项目组实施严格的隔离程序,做好数据文档的安全保密工作;
  3.向项目组成员提供有关安全和保密问题的指引;
  4.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5.由未参与执行相关业务的高级员工定期复核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总结:保密、复核
  【例题5-2】(2010年简答题)ABC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招投标程序接受委托,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为审计项目合伙人,在招投标阶段和审计过程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后,ABC会计师事务所发现甲公司与本事务所另一常年审计客户乙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将这一情况告知甲公司和乙公司。
  要求: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违反职业道德守则。事务所要同时为两个存在竞争关系的审计客户提供审计,需要告知客户,并征得他们的同意才能执行业务。
  三、应客户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一)不利影响产生的原因
  如果第二次意见不是基于现任注册会计师可获得的相同事实,或是基于不充分的证据,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产生不利影响。
  (二)防范措施
  1.征得客户同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2.在与客户沟通中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的局限性;
  3.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的副本。
  如果客户不允许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考虑所有情况后决定是否适宜提供第二次意见。
  四、收费
  (一)确定收费应当考虑的因素
  1.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
  3.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
  4.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
  通常每一专业人员适当的小时收费标准或日收费标准为基础计算。
  (二)报价过低——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
  1.让客户了解业务约定条款,特别是确定收费的基础及在此报价内所能提供的服务;
  2.安排恰当的时间和合格的员工执行任务。
  (三)或有收费
  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注册会计师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
  防范措施:
  1.预先就收费的基础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2.向预期的报告使用者披露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工作及收费的基础;
  3.实施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4.由独立第三方复核注册会计师已执行的工作。
  (四)注册会计师不得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
  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或其他方支付业务介绍费。
  五、专业服务营销
  注册会计师在营销专业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2.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3.暗示有能力影响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类似机构;
  4.作出其他欺骗性的或可能导致误解的声明。
  注册会计师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式招揽业务,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但可以利用媒体刊登设立、合并、分立、解散、迁址、名称变更和招聘员工等信息。
  六、礼品和款待
  如果客户向注册会计师(或其近亲属)赠送礼品或给予款待,将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七、保管客户资产
  除非法律法规允许或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服务。
  注册会计师如果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将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与其个人或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分开;
  2.仅按照预定用途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
  3.随时准备向相关人员报告资产状况及产生的收入、红利或利得;
  4.遵守所有与保管资产和履行报告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