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利用专家的工作
  专家的定义
  1.注册会计师的专家,是指在会计或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个人或组织,并且其工作被注册会计师利用,以协助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管理层的专家,是指在会计或审计以外的某一领域具有专长的个人或组织,其工作被管理层利用以协助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
  3.专长
  专家的专长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中拥有的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
  4.专家的来源
  (1)可以是被审计单位员工;
  (2)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
  (3)可以是被审计单位从外部聘请的个人或组织;
  (4)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聘请的个人或组织;
  (5)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的合伙人;
  (6)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的员工;
  (7)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的临时员工。
  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工作的审计目标
  根据CSA1421号第七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
  (一)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9个审计目标);
  (二)如果利用专家的工作,确定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第二个审计目标)。
  可能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的情形
  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2.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风险,确定并实施总体应对措施;
  4.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评价已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确定是否利用专家工作
  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考虑的因素:
  1.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是否利用了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
  2.专家工作涉及的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包括复杂程度;
  3.专家工作涉及的事项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4.应对识别出的风险的预期程序的性质,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与这些事项相关的专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经验,以及是否可以获得替代性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