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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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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七节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种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