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会计》预习考点: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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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贷款
  
  (一)应收账款(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二章金融资产第四节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内容。
  
  【知识点】: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一)贷款
  
  1.未发生减值
  
  (1)企业发放的贷款
  
  借:贷款——本金(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收回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差额)
  
  2.发生减值
  
  (1)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提示】为了区分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当贷款发生减值时,要将“贷款(本金、利息调整)”转入“贷款——已减值”,这样做的目的便于金融业加强贷款的管理。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4.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