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基础考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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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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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略)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9种情况,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
  
  第二种情况,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公式的“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