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女士为A市甲超市财务管理人员,她从2014年1月份开始建立家庭消费电子账,6月份从甲超市购买了下列商品。
  
  (1)粉底液一盒,支出400元。
  
  (2)白酒1000克,支出640元。
  
  (3)食品支出1010元,其中:橄榄油2500克,支出400元;淀粉1000克,支出10元;新鲜蔬菜50千克,支出600元。同时她对部分商品的供货渠道和价格进行了追溯,主要数据
  
  (其他相关资料:化妆品的消费税率为30%,白酒消费税20%加0.5元/500克)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初合计数。
  
  (1)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粉底液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张女士购买粉底液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并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5)计算张女士购买白酒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并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答案及解析】
  
  1.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粉底液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17%)×17%=58.12(元)
  
  2.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40÷(1+17%)×17%=92.99(元)
  
  3.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13%)×13%+10÷(1+17%)×17%=47.47(元)
  
  4.张女士购买粉底液支出包含的消费税税额=300×30%=90(元)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B市化妆品厂,纳税地点是B市化妆品厂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5.张女士购买白酒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260×2×20%+2×0.5=105(元)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B市白酒厂,纳税地点是B市白酒厂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知识点】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的范围、化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白酒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2.中国公民王某在国内一家企业工作,2014年上半年取得收入的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总额5300元,含个人缴付的年金500元和按照规定缴付的“五险一金”800元。
  
  (2)1月取得2013年度年终奖48000元。
  
  (3)3月承租市区房屋一套,每月支付租金2000元;5月将该房屋转租,每月取得转租收入40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考虑其他税费),当月还发生房屋修缮费用1000元,取得装修公司正式发票。
  
  (相关资料:该企业从2014年开始实行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制度,王某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王某本年度取得的工资与上年度相同。 )
  相关资料
  根据上述材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2)计算王某上半年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领取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5月份转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5300元。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王某上半年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300-5300×4%-800-3500)×3%×6=141.84(元)
  
  (3)年终奖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48000÷12=4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王某领取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8000×10%-105=4695(元)。
  
  (4)王某5月转租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000×3%×50%×(1+7%+3%)=66(元)
  
  王某5月转租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2000-66-800-800)×10%=33.4(元)。
  
  【知识点】企业年金扣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转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3.某市一民营客运公司组织优秀员工50人赴深港五日游,公司用自有客车将他们送到深圳某口岸,然后委托可从事跨境业务的深圳甲旅游公司承接后面的行程。按每人8000元共支付给甲旅游公司旅游费40万元。甲公司发生的支出如下:
  
  (1)向深圳乙车行租赁了两辆拥有深港两地运营牌照的大巴用于在香港的运输,均由乙车行配备司机,共支付10万元。
  
  (2)支付给香港旅游公司在香港接团费用9万元。
  
  (3)支付给深圳门票费4万元、食宿费5万元、购买旅游保险2万元、导游工资2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客运公司同期所出售的由其所在地至深圳某口岸的客票票价为每人200元,所有经营主体非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无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旅游公司取得旅游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并请说明其计税依据确定的理由。
  
  (2)乙车行取得的租车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应缴纳的税额。
  
  (3)该民营客运公司用自有客车将员工送至深圳口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应纳税额。
  
  (4)甲旅游公司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就其境外支付的可扣除部分,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何种材料?若税务机关有疑义,还应补充提交何种材料?
  
  【知识点】旅游业计征营业税;为员工提供非营业活动不缴纳增值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计征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甲旅游公司取得旅游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40-10-9-4-5)×5%=0.6(万元)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除此之外如签证费、保险费、会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均不得扣除。
  
  (2)乙车行取得的租车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以下称港澳台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3)该民营客运公司用自有客车将员工送至深圳口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4)甲旅游公司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就其境外支付的可扣除部分,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境外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还应补充提交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位于县城的某石油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原油5000吨,支付买家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运输地点起卸前运输费用为60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
  
  (2)开采石油9000吨,其中当月销售6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700万元,同时还向购买方取得延期付款利息3.51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9万元,税额0.99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10%,进口关税税率为1%,相关票据已经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对比认证。)
  
  根据上述材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当月销售原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当月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6)计算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知识点】完税完税价格的确定、进口环节关税及增值税的计算、应纳增值税以及城建税的计算
  
  【答案及解析】
  
  (1)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关税=(2000+60)×(1+3‰)×1%=20.66(万元)
  
  【知识点】完税完税价格的确定及进口环节关税的计算
  
  (2)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60)×(1+3‰)×(1+1%)×17%=354.76(万元)
  
  【知识点】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
  
  (3)当月销售原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700+3.51/1.17)×17%=459.51(万元)
  
  【知识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4)当月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459.51-354.76-0.99=103.76(万元)
  
  【知识点】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5)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3.76×(5%+3%+2%)=10.38(万元)
  
  【知识点】应纳城建税及附加税的计算
  
  (6)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2700+3.51/1.17)×10%=270.3(万元)
  
  【知识点】资源税的计算
  
  5.某高校赵教授2014年取得部分收入项目如下:
  
  (1)1日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3200元,教授津贴6000元,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420元,按照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五险一金”1455元。
  
  (2)5月10日因担任另一高校博士论文答辩取得答辩费5000元,同日晚上为其校作一场学术报告取得收入3000元。
  
  (3)自1月1日起将自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房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5500元,租期为1年,全年租金收入66000元。其中7月份因墙面开裂发生维修费用3200元,取得装修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
  
  (4)7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50元,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375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
  
  (5)8月因持有两年前购买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3000股,取得该公司年中股票分红所得2600元。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
  
  (1)计算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赵教授5月10日取得的答辩费和做学术报告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赵教授7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其他税收及附加)。
  
  (4)计算赵教授7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赵教授8月份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所以教授津贴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3200-1455-3500)×10%-105=319.5(元)。
  
  【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范围
  
  (2)劳务报酬是按照“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赵教授5月10日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3000-800)×20%=800+440=1240(元)。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税
  
  (3)纳税人出租房屋期间发生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由于不需要考虑其他税收及附加,则赵教授7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500-800)×(1-20%)×10%=376(元)。
  
  【知识点】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除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和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赵教授7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知识点】利息所得计征个税
  
  (5)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赵教授8月份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600×25%×20%=130(元)。
  
  【知识点】股息红利计征个税
  
  6.某啤酒屋2014年6月世界杯期间发生如下业务:
  
  (1)店堂点餐消费收入400000元,含销售瓶装啤酒2吨收入50000元,用自有设备酿啤酒0.5吨收入20000元。
  
  (2)KTV包房取得收入150000元,含观看通宵球赛包房收入80000元、零食收入40000元、瓶装啤酒1吨收入30000元。
  
  (1)打包外卖餐费收入100000元,含销售听装啤酒0.2吨收入60000元。
  
  (4)当月外购食材200000元,其中部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0元、税额13600元,无法区分食材的具体用途。
  
  (其他相关资料:啤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0元/吨,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啤酒屋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相关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啤酒屋应缴纳的服务业营业税。
  
  (2)啤酒屋应缴纳的娱乐业营业税。
  
  (3)啤酒屋应缴纳的消费税。
  
  (4)啤酒屋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点餐消费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饮食业”缴纳营业税。
  
  啤酒屋应缴纳的服务业营业税=400000×5%=20000(元)
  
  【知识点】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2)KTV包房取得收入应当按照“娱乐业”缴纳营业税。
  
  啤酒屋应缴纳的娱乐业营业税=150000×20%=30000(元)
  
  【知识点】娱乐业缴纳营业税
  
  (3)对饮食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啤酒屋应缴纳的消费税=0.5×250=125(元)
  
  【知识点】啤酒计征消费税
  
  (4)非现场消费的食品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
  
  啤酒屋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1+3%)×3%=2912.62(元)。
  
  【知识点】非现场消费食品计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