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基础备考期,是全面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经济法》基础考点: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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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四单元公司债券的内容。
  
  【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的一般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40%;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2.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的1.5倍;
  
  (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释】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证监会简化核准程序。
  
  3.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者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相关链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6.公开发行的核准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2)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中国证监会简化核准程序。
  
  7.公开发行的方式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在后续发行中及时披露更新后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每期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