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想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除了掌握专业知识和答题技巧之外,还可以关注高顿网校的精品网课,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知识,高顿网校祝各位考生考试大捷!进入直播>>
  【内容导航】:
  (一)单独主体
  (二)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
  (三)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和合营安排第四节合营安排的内容。
  【知识点】: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一)单独主体
  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所认可的主体。单独主体并不一定要具备法人资格,但必须具有法律所认可的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确认某主体是否属于单独主体必须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
  (二)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
  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三)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
  如果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该合营安排可能是共同经营也可能是合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