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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CPA考试精华解析之销项税额的计算
  2015年注会考试备考在即,为辅助广大考生注会考试最后复习阶段的冲刺,高顿网校特别推出系列文章,旨在帮助学员们总结注会六门科目每章节需要背诵的重点内容。以下是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税的重要考点精华之销项税额的计算:
  重要考点:销项税额的计算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具体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税金不是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金额,还需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具体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
  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一般均为含税收入,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重要疑点归纳】需要作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情况归纳
  (1)商业企业零售价
  (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有这种情况)
  (3)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
  (4)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
  (5)包装物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
  (6)建筑安装合同上的货物金额(主要涉及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合同)
  (二)复习时注意若干种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特殊计算规则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注意三个概念----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①折扣销售(商业折扣)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额。
  折扣销售只限于价格的折扣,对于实物折扣多付出的实物,不按照折扣销售处理,而按照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③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售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①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②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①双方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
  ②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入的货物是否属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等因素。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①收取一年以内且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做销售处理;
  ②收取一年以内但逾期不再退还的,单独核算的,做销售处理;
  ③收取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特殊放宽期限的要经税务机关批准);
  ④酒类(黄酒、啤酒除外)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就做销售处理。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提过折旧的固定资产)
  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除另有规定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属于可抵扣进项税范围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2
  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范围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