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消费税改革对2015塔城注会税法教材的影响是什么?

  *7的关于消费税税率的调整一下占据各大媒体的头条,成品油消费税的提高对百姓的生活影响自然很大,本文关注的却不是这一点。高顿网校仅从消费税税目税率之改变对2015年注会《税法》考试有何影响做一简要梳理,以免大家在学习2014年税法教材和轻松过关图书以及听高顿网校网课时走弯路。此次消费税改革将在2015年新教材中体现,主要是以下几个内容:
  一、原酒及酒精税目将改为“酒”。对考试影响不是很大,因为酒精的消费税在考试时本就鲜有涉及。
  二、汽车轮胎税目取消。对单选题会有一些影响,大家要注意及时更新知识。比如“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之类的规定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三、关于小汽车的消费税根据气缸容量不同而不同,但对考试影响也不大,因为考试时提到小汽车时多为征消费税,以区别与其他汽车。
  附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一、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三、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四、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
  名人名言: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苏轼